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证监局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证监局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10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证监局、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检察院《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全区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机制,确保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活动,对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是国家在全面分析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严峻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和防控我区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同本地区、本部门的改革和发展联系起来,全面贯彻落实《通知》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打击和防控全区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工作职责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现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留痕,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和切实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二)宁夏证监局要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督促指导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