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通道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为经区县人民政府发函确认并在报送市“三委两局”的相关文件中列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二)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表、一书、两图”,即项目基本情况信息表、项目说明书(包括规划土地情况、投资方背景、主要建设内容及预计时间节点、投入产出情况、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在本领域本行业地位、技术先进性、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类别等)、项目地块位置图、项目建设布局图,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方法
运用上海市开发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中的产业项目落地跟踪服务系统,完成绿色通道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流程
1.各工业园区协助相关企业按要求准备“一表、一书、两图”等申报材料。
2.各区县经委(商务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三委两局”对区县上报的项目材料审核确定后,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告知审核企业到土地交易中心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4.经市“三委两局”审核确定的项目,其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级统筹,并实施带产业项目出让。经企业盖章确认的项目信息表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纳入土地全程监管。
(五)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时间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市“三委两局”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通道项目申报审核的具体时间节点,组织项目申报。
四、加强产业项目落地跟踪服务,督促项目开工建设进度
为进一步发挥工业园区的载体作用,推进工业园区集中、集聚、集约发展,跟踪、落实、推进产业项目落地进度,各区县经委(商务委)、各工业园区应切实做好产业用地项目开工建设的协调和跟踪服务,督促项目加快开工建设进度。
(一)产业项目落地跟踪范围
产业项目落地跟踪的范围包括各区县和开发区历年完成土地出让的产业项目,其中重点跟踪历年由市统筹土地指标的绿色通道项目。
(二)产业项目落地跟踪内容
产业项目落地跟踪的内容包括产业项目名录库,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等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