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加快项目前期和获批工作。对已上报国家的重大项目,要落实责任部门,派专人盯办,积极做好衔接协调和汇报工作,争取早日获批。对于还在省内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市州和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确定时限要求,加快进度,限时办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
26.抓紧抓好在建续建项目。对续建项目,要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出现的“半拉子”工程,要认真排查分析原因,针对不同项目对症采取措施,积极解决劳务用工、建设资金、建材供应、施工协调等问题,争取尽快恢复正常施工。对已获批和落实资金但尚未开工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尽快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
27.加快以铁路建设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步伐。针对兰渝、兰新铁路进度较慢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保持合理的施工进度,把因各种原因耽误的进度补回来。同时加快推进西平、天平铁路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宝兰铁路客运专线、兰州至中川机场铁路的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抓紧银川至西安、干塘至武威二线、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的前期工作,力争及早开工建设。同时,省政府今年确定的20个新开工重大项目,要在年内全部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州政府)
28.强化项目储备和申报。要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水利生态、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重大项目,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咨询论证、项目确定等工作,抓紧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投资计划启动实施。要更加注重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规定,大幅提升储备项目数量、规模和质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29.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析和责任考核。投资主管部门要逐月通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特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措施和建议,促使固定资产投资稳定较快增长。按照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和奖励惩罚措施,充分调动市州抓项目、保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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