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落实好已出台的行业准入、项目、用地、价费等政策,围绕引导和鼓励企业利用存量土地、闲置厂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落户功能区的各类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服务平台企业,为节能减排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企业,从事信息服务外包的企业,总集成总承包企业等,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年内建立扶持政策、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三大体系,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增长20%。(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统计局)
19.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尽快制订出台我省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大集团、大企业参与我省的物流业建设,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先进性、带动性的物流园区,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
20.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将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列入全省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予以扶持。办好第二届“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和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甘肃段比赛等重大节会和赛事。(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各有关市州政府)
21.省政府组成企业工作组,“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对产销两旺的盈利大户,鼓励其进一步扩大生产、增加盈利;对暂时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实施特殊帮扶政策,帮助其度过难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的亏损企业,帮助其尽快扭亏脱困。(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政府国资委)
22.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减税减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信箱等,鼓励企业对不合理负担进行举报,加大对乱收费、乱评比、乱检查、乱摊派等“四乱”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力度。(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监察厅)
23.各级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主抓、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
24.将工业增加值、建筑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作为对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另行印发。(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委、省建设厅、省统计局)
二、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