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跨流域、跨区域协同保护。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加强韩江等重点流域环境整治,加强江河、水库等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和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加大城市内河、噪音和机动车污染整治力度。加强环境安全危机防范,提高环境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和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行业、企业和园区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资源利用循环链。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发展资源共生耦合的产业链和产业群,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鼓励建设一批重点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进各种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大力发展以低能耗、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技术,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加强低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投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林业建设,增加森林碳汇。探索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完善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标识制度,大力推广能效标识产品,倡导公众绿色、低碳消费。〔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九)提升改革开放水平。
48、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实现从单纯引进资金,向引进资金与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并重,从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的转变。进一步优化外资结构,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开展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利用外资。积极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投资,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本地区设立地区总部、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创新利用外资的途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项目融资、股权投资、企业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与国际大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引进创业投资。支持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不断增资扩产。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努力构建规范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开发区的载体作用,积极研究省级开发区升级,拓展开发区的功能。〔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9、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坚持以质取胜,加快推进对外贸易从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重转变。进一步优化进出口结构,不断扩大传统优势产品、机电产品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商品和服务产品出口。鼓励经济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资源进口,严格控制高排放、高耗能产品出口。完善出口品牌培育机制,引导企业从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和自主品牌为主转变。完善加工贸易政策,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扩大软件服务外包出口。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海外资源开发,建立境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带动商品、服务出口。〔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0、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流转,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农村公路管理体制等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行、潮州银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