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2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的通知
(黑教安〔2012〕97号)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毒品预防教育,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根据国家禁毒办《关于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禁毒工作会议部署,现就在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2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因地制宜,改革创新,通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毒品预防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二、活动安排
1.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级各类学校要以课堂为主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确保教学计划、教学材料、课时、师资的落实。中小学校按照《
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利用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时开展防范合成专题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毒品预防专题教育。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安排禁毒专题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
2.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6月份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利用警示牌、海报、广播、影视作品、校园网等形式,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并利用相关真实案例,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禁毒部门支持,指导中小学充分利用禁毒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指导高校建立禁毒主题的学生社团,广泛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禁毒方面的自我教育作用,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组织和引导高校学生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农村,广泛开展社会调研活动和禁毒宣传活动,帮助当地居民特别是青少年人群认识毒品危害,增强学生防范毒品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