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保险行业建设,提升服务和发展水平
大力完善我市保险组织体系,引导保险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引导各类资本在我市设立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发展总部经济。加大创新引导力度,完善创新机制,提高保险业创新和发展能力。鼓励保险机构细分市场,差异经营,支持中小保险机构实施“不对称发展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险业要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险机构要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保险行业服务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保险综合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服务需求。积极创新保险服务方式,探索符合潮州实际的农业保险、医疗健康和养老保险产品,丰富服务内涵。制定推动服务创新机制,探索建立保险业最低服务标准,规范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等标准,提高保险服务品质。
强化保险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创新监管理念、思路、机制和手段,推进制度治本、标本兼治,防范保险风险。保险机构要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强化内控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市场体系运行效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保险监管的支持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保险市场有序运行。
八、完善和落实支持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将保险产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推动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保险业改革发展中的问题,鼓励和支持保险业在国家政策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各项改革发展工作。
加强人才培养,夯实发展基础。将保险人才的引进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对符合条件的保险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入户、子女就读等方面的优惠。多渠道发展社会化的保险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优化司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出台地方配套文件等形式,逐步推进公共场所、高危行业、高污染行业等强制保险试点。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打击车险等领域的保险诈骗行为。司法部门、仲裁机构要完善保险诉讼及纠纷案件处理机制,加强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司法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和保险意识。创新和加强保险新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和保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