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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潮府[2011]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维护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粤府明电〔201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新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省刚刚表彰了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我市已连续七届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饶平县在本届创建活动中也首次获得“广东省双拥模范县” 荣誉。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双拥优良传统为主题,以巩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为载体,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多种形式并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军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光辉历程,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各个历史时期建立的丰功伟绩和驻潮部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作出的重大贡献;大力宣传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引导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革命光荣传统,顾全大局,服务大局,为建设幸福潮州做出更大的贡献;大力宣扬双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近年来涌现出的爱国拥军、拥政爱民和复转军人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双拥”氛围。
  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扎实有效的拥军优属活动,热情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要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军队离退休老干部、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要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军政军民座谈会、联欢会、茶话会等,与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共度新春佳节。
  三、积极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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