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救灾物资储备工程。以统筹规划、合理分布和资源整合为原则,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现有储备仓库,新建3所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分库。多灾易灾地区依据实际需要建设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种类齐全、规模适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
(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避难场所建设工程。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创建3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在全省主要城市,根据人口分布和城市布局,充分利用城市中心区或人员密集区的学校、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场所,建设具备应急指挥、应急避难、医疗救治等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在农村灾害易发区,结合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情况,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扩建乡村应急避难场所。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科普工程。利用现有设施,新建一个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配置防灾减灾相关专业器材及多媒体设备,为公众免费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的防灾减灾知识文化服务。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编制适合不同群体的防灾减灾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省减灾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各级政府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完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决策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信息共享、征用补偿、社会动员、人才培养及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
(二)健全政策措施和预案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法制建设,及时制(修)订我省防灾减灾规章。加强各级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提高防灾减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防灾减灾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技术开发、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完善防灾减灾项目建设经费分级投入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救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加大省财政对贫困地区的防灾减灾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金融、保险等多元化机制实现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与损失转移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