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估内容。综合评估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一是围绕格尔木市改革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了解改革重点及突破口的选择以及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二是围绕研究通过改革,政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在哪些方面发生变化,特别要关注新机制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影响;三是围绕改革目标,评价改革措施的有效性,包括服务体系和医疗机构绩效的变化情况、改革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主要影响因素,并关注改革任务之间的关系和改革措施的协同作用;四是围绕改革存在的问题,发现和总结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推进相关改革的难点、面临的挑战和制约相关改革措施推进的主要因素;五是从总体上,评价格尔木市改革方案、政策措施、模式选择、实施路径和推进策略的可行性和可推广性,重点关注推进相关改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实际中这些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可能创造条件使其具备以及如何创造条件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改革的工作重点和政策建议;
专题评估围绕改革重点,分析推进某项改革的进展和选择不同模型、路径或方法的原因,评估该项改革对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的作用及与其他改革任务之间的关系,推进该项改革所需要的条件及现实可行性和可推广性。
(三)评估改革成效的主要指标。主要从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服务体系绩效、医疗服务安全和质量、群众就医方便程度、医疗费用负担等方面,评价居民受益情况、医务人员受鼓舞情况以及公益性的实现程度等。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方面:预约诊疗开展率、就诊或住院等候时间、患者对服务提供、就医环境等方面的评价;
健全医疗服务体系方面:医疗资源的布局、结构和层次、患者就诊流向、县外转出率;
医疗机构绩效方面:各类医疗资源(如床位数、人员数等)的增长率和结构、服务提供量增长率、院内感染率、急诊或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门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医院收入增长率和收支结构、医疗机构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情况、医疗机构“三无”病人救治情况;
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方面:次均门诊费用及其增长率,人均住院费用及其增长率,患者对医疗费用的评价;
政策措施到位方面:政府投入占比和结构、政府投入增长率;
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医生和护士的平均收入、医生和护士平均日工作时间、人员经费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医务人员对执业环境、个人收入和发展、医院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四、调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