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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的通知

  二、评议工作组织
  (一)成立“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负责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评议工作。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厅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新闻出版局分管局长、省发展改革委分管主任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以及专家评议组(副)组长组成。
  (二)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评议工作,处理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工作中的有关事务。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等单位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新闻出版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
  (三)评议委员会下设专家评议组,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等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对各学科教辅材料内容质量进行评议。专家评议组的专家从省教育厅建立的专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专家评议组推选出1名组长、2名副组长。各学科专家为3-5人。
  三、送交评议的教辅材料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出版者具备相关科目教辅材料出版资质,具有良好的声誉。
  (二)具有一支专业化的编写队伍,主编和副主编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在本学科享有较高的声誉,编写者为一线优秀教师和教研员。
  (三)编校、印装质量及书号使用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图书出版的管理规定。
  (四)符合国家有关教辅材料定价政策。
  (五)同步练习册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同一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配套版本限报1-2套。
  (六)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为使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更加符合河南省情和教情、学情,更好地适应河南省师资及教学水平现状,同时为了引入良性竞争机制,防止垄断行为,促进教辅材料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各版本教材除著作权人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外,要有1-2套著作权人授权河南出版单位编写出版的配套同步练习册。各教材著作权授权情况以及教材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我省教材选用的重要参考内容。
  四、评议推荐工作程序
  (一)发布评议送评公告。由评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编制《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送评公告》(以下简称《送评公告》),明确本次评议的时间、学科、年级、种类以及送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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