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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2]26号)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格尔木市经济发展改革委:

  春节临近,为及时掌握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情况,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发改价监中心[2012]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价格监测。去年以来,我省物价上涨较快,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一直在高位运行,且食品价格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水平长期走高的主要因素。为此春节期间各地要扎实做好与群众生活、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反映粮油、肉蛋菜等市场价格动态,并密切关注交通运输、旅游餐饮、景点门票等价格情况。要切实加强市场的巡视监测和对居民反映情况的收集及分析工作,遇有异常情况或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发改委报告。

  二、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州(地、市)发展改革委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启动价格监测预警预案,加强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保证每日市场价格监测落实到人、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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