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安监一[2012]126号)
各县(市)区市安监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2〕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福州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福州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通知》(闽安监管三〔2012〕67号)精神,决定从从5月份起至12月底,集中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深入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深入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或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
2.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