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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明县调往凭祥市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原料蔗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明县调往凭祥市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原料蔗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崇政办发〔2010〕13号)


宁明县、凭祥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崇政发〔200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明确宁明县调拨给丰浩实业公司下属的凭祥市才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才源公司)、广西凭祥市丰浩酒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浩酒精公司)原料蔗税费问题,确保蔗区稳定、有序,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宁明县调整蔗区原料蔗调入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做为原材料,入厂后享有征收的课税对象是用原料蔗作为原材料生产的所有产品和附属品,包括:白砂糖、赤砂糖、糖蜜(含作为产品销售的中间产品)、蔗渣、滤泥、酒精。
  二、宁明县调整蔗区原料蔗调入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做为原材料,入厂后享有开征的税费种类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防洪保安费、城建税、教育附加费、运输营业税、印花税。
  三、每个榨季开始后,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每个征期所缴税费,按宁明县调整给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的蔗区面积占整个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拥有的蔗区面积比例,由凭祥市预划给宁明县,榨季结束后再进行清算,多还少补。具体事项由凭祥市国家税务局、凭祥市地方税务局和宁明县国家税务局、宁明县地方税务局办理税费的调库。
  四、每年榨季结束后,由市政府确定的税收征收机关以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同期吨原料蔗税负为标准,核定宁明调整蔗区调入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的原料蔗所对应的税费总额,然后,协调工作小组核定该榨季从宁明调整蔗区调入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原料蔗已调库划转的税费总额,若已调库划转的税费总额低于按照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同期吨原料蔗税负标准计算的税费总额数的,才源公司、丰浩酒精公司将差额部分款项足额补给宁明县作为宁明县甘蔗发展基金,并以宁明县糖业局与才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支付该基金。该差额部分款项列入才源公司及丰浩酒精公司税前成本。以上涉及的各项工作必须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五、2008∕2009榨季宁明县调给才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原料蔗入厂后,各种税费及甘蔗生产发展基金要在今年5月底前划拨给宁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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