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造绿色生态体系
建设城市绿色生态林系。加快农安、榆树、九台、德惠及城市近郊等地3500公顷的防护林建设,改造更新农田防护林。继续实施净月潭退耕还林工程。加强城区主要街道和沿河的林带建设。(市林业局、市园林局负责)
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以建设公园绿地、街路绿地、小区绿地和庭院绿地为重点,优化绿地布局。到2015年,各城区、开发区均建有1-2个大型公园,累计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500公顷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市绿化办、市园林局负责)
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水系。合理开发市内河流、水库、湖泊和明沟,建设集亲水景观、水岸生态、水质保护、防洪排涝于一体的城市生态水系。做好伊通河、南湖、净月等水域建设,连接贯通域内各水系,形成环城“蓝带”。(市园林局、伊通河管委会负责)
实施石头口门和新立城饮用水水源地湿地、波罗湖湿地等7大湿地恢复保护工程,健全湿地功能。(市林业局牵头)
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大中水回用力度,争取纳入国家节水型城市试点。加大废气、废水、废渣治理力度,鼓励出租车、中巴车、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快建设双阳垃圾处理场。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机制。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交通运输局、双阳区负责)
5.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加快街路提升改造和标准化商圈建设。(市建委、市市容环卫局牵头)
拆除违法建筑和推进城市靓化。加大拆除违法建筑力度,继续整治户外广告牌匾,着力开展退线还绿、一路一景的绿化彩化精品建设工程。(市规划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园林局负责)
加强市容卫生环境整治。(市市容环卫局牵头)
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治理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创建无障碍城市。提高道路利用率,大面积推广单行线和主干路左转限制。建设智能交通控制中心,逐步建成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科学规划城市路牌,倡导新城新区数字化命名。推进“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建设,提高城市空间综合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民政局负责)
(七)实施富民工程
1.发展民营经济
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政策支持、产业引导和社会服务力度。鼓励居民兴办个体工商业、独立办企或合伙办企。(市工商局牵头)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市国资委牵头)
支持民营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市工信局牵头)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放开民间投资领域。(市工商局、市金融办负责)
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国家和省级实验室、技术中心向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开放。(市科技局牵头)
实行初创企业2年筹备期制度,建设创业型城市。(市工商局、市工信局负责)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设立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对新组建设立的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分类给予政策支持。(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2.扩大社会就业
实行积极就业政策。全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政府组织和服务力度,每年新增就业10万人左右。积极发展非全日制、非固定单位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企业、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就业。以创业带就业,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就业,扩大自由职业者群体。搭建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技术等级评定、供求信息和中介服务。大力支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市人社局牵头)
增加公益岗位规模。在稳定全市2万个公益岗位规模基础上,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普遍解决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再就业问题。(市人社局牵头)
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加大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建设投入,改善创业就业培训条件,提高培训水平。到2015年,全市免费培训、补贴培训、在职培训累计达到20万人,对初高中毕业生不能进入上级学校的,政府采取资助或补贴方式提供职前教育。(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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