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业。着力发展工程咨询、设计院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国际著名的会计、法律、咨询等中介企业。(市商务局牵头)
(四)提升农业现代化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加大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合理开发利用黑土地,推行耕地深松整地,提高土地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利用效率,着力建设国家高标准农田和国家级粮食高产示范区。到2015年,粮食生产水平稳定在200亿斤水平。(市农委牵头)
积极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依托种植基础、资源禀赋和交通条件,大力推进园艺、蔬菜、食用菌等经济作物基地建设,打造20个特色种植园和5万公顷绿色蔬菜基地。着力发展绿色农业、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努力构建绿色水稻、有机蔬菜、瓜果苗木、经济作物等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带。(市农委、市旅游局负责)
着力推进畜牧业扩能升级。按照增加总量、提高质量、保证安全的原则,构筑以肉牛、奶牛、肉鹅、肉鸡、生猪、鹿业和兔业七大牧业体系为主的现代畜牧业格局。(市畜牧局牵头)
2.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推进龙头企业加合作社、带基地、连农户的经营模式,创新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市农委牵头)
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提高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各领域的机械化水平,到2015年,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市农委牵头)
大力推进农业水利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引水灌溉、涝区改造、江河堤防加固、病险水库加固、旱作节水农业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利工程防洪除涝灌溉能力。(市水利局、市农委负责)
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着力发展数字农业、精准农业、智能农业和智能粮库,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应用。积极发展面向农业大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工具与农业的结合,整合资源信息,建成长春农业科技信息技术指导网络平台和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市农委、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负责)
3.推进农业制度创新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保持土地承包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创新农村经营模式,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方向转变,分散经营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方向转变。(市农委牵头)
加大农业科技和金融创新步伐。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实现在良种、丰产、节水、防疫和检测等方面的新突破。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和保险制度建设,完善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市农委、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
探索建立市场化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使用权,发展集约经济,提高比较效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市农委、市国土局负责)
4.建立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依托粮食主产区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鲜明、产业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提升大宗农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市农委牵头)
健全配套设施。着力完善示范区内水、电、路等基础条件配套设施,力争达到标准化、规模化、机械化、无害化安全生产条件。(市农委牵头)
完善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构建一批集市场、物流、检验一体的农产品集散地。提高粮食仓储水平,优化粮仓布局,推进储粮多元化。(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负责)
发展绿色经济。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建立循环农业示范点,实施秸秆还田、气化、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工程。加强农业生态保护,保持土地自我修复能力。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市农委牵头)
5.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农村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到2015年,建成新农村示范村500个。(市农委、市气象局、市民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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