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围绕市“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重心向下、关口前移”的网格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加强“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规范整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对本地区、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全市食品信用信息统一公布平台。
3.深入推进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纠风工作。建立健全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开平台和制度规定,规范考录操作程序,探索招聘统一考试制度,强化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量身定做、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巩固四项工作成果。
1.巩固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工作成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国有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围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监管工作,由县级纪检监察和纠风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镇为单位集中开展一次征地补偿款的清查工作。利用潮州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强制征地拆迁等问题,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2.巩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工作成果。在全市推行住房保障项目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监管制度,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问题。加强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监督。
3.巩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纠风工作成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建立“阳光用药”制度,并与医院等级评审挂钩。切实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不合理用药和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完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探索引入民营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作为“阳光采购”参考价格,扩展采购平台的结算、配送、监管等功能。加强对各地药品中标价格比对分析,逐步建立中标价与采购的联动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双信封”评审、带量采购、集中支付货款等措施。全面建立“阳光物流”制度,规范流程审批。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逐步建立医药购销信用档案信息库和医药代表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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