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0年晚造水稻配方肥施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10〕1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0年晚造水稻配方施肥用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2010年晚造水稻配方肥施用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好我县2010年晚造水稻配方施肥补贴工作,确保晚造水稻生产稳产高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对农民种植水稻进行配方肥补贴,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内容,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采用优化配方,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全县11个乡镇推广示范配方肥施用面积15万亩。
三、推广应用技术模式
(一)按照县农业技术管理局示范、试验制定的最佳配方肥处方定购。
(二)每亩施用配方肥40~50市斤,并根据水稻生长阶段进行科学施肥。
(三)配合使用各项生产先进技术如:晚造用优良种子,培育壮秧,塑盘育秧,抛秧等等。
四、补贴标准
晚造水稻配方肥施用补贴按每亩施用配方肥40市斤计,亩计补贴金额56元(每100市斤140元),共计补贴840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农业技术管理局、县审计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技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技术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晚造水稻配方肥施用补贴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