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2]10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工作目标 :通过抓好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预防、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以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学校及周边等地区为重点场所,以米、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化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
1.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集中力量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