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岸线利用和港口建设,打造长江中游枢纽港
(十二)合理开发岸线资源。 研究制定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省级政府统一管理机制。启动新一轮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勘查和综合评价,编制实施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根据岸线的资源条件和功能分区,坚持岸线资源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和集约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公共码头岸线、工业仓储岸线、生态保护岸线、生活旅游岸线、取水口与调水口保护岸线,整治违规占用岸线。
(十三)加快港口码头建设。 以大型化、集约化、专业化为导向,强化装卸仓储、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现代物流、综合服务等港口主体功能,构建以公用码头为引领、专业码头为支撑的多功能、多类型沿江港口群。科学有序开发建设公用码头,尽快启动彭湖板块、赤码板块等公用码头建设,重点提升城西港区、城东港区、瑞昌梁公堤作业区、湖口银砂湾作业区、彭泽红光作业区的能力和水平。适当布局化工码头。大力推动企业专用码头优化整合,加快功能改造、结构升级、共建公用。推进资源整合,加快集疏运系统建设,实现港口与铁路、公路运输方式有机衔接,推进江海联运一体化。完善港口口岸开放功能,提升口岸保障能力。
(十四)积极发展港口物流。 鼓励各种物流向港口码头集聚,强化港口码头对沿江腹地和集装箱、大宗杂散货的运输组织配置功能,发展口岸多式联运,构建现代港口物流产业体系。重点推进港区综合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多种运输方式,扩大仓容,提高机械化程度。积极引进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兼并重组,打造大型物流集团或企业联盟。加快沿江物流信息和电子口岸等智能管理体系建设,吸收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物流企业和制造企业参加,形成快速、便捷、低成本的现代物流网络。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合作,增强沿江开放开发动力活力
(十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鼓励和支持沿江地区率先开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各项先行先试。结合沿江开发的特点,加大岸线资源和港口码头管理领域的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港口建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机制。实行岸线资源分级分类有偿有期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岸线资源使用权交易机制。引导和推动沿江地区创新理念,探索多种模式的区域合作机制。
(十六)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积极打造“九江沿江开放开发”品牌,抢抓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机遇,突出围绕长珠闽、港澳台、东南亚、日韩和欧美等重点区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活动;紧盯有影响、有实力的央企、外企、民企特别是国内外500强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投资动向,及时跟进洽谈,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水平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