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部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构建发展平台。
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强化资源整合,增强集聚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服务业集约发展水平。重点培育和扶持大型城市综合体、文化产业基地、软件与服务外包基地、现代物流园区、文化商贸旅游综合体、新型专业市场(含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六种类型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打造成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先导区、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到“十二五”末,培育和扶持50个左右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5-10个,超50亿元的10-2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40%。具体实施细则由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责任部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推进项目建设。
把项目建设作为服务业投资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江西省服务业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围绕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谋划、论证、筛选、实施好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力争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保持在30%左右。加快制订《江西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并突出江西特色,积极引导社会服务业投资方向。积极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建设。每年分行业确定200个左右的省级服务业重大重点项目,实行滚动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协调调度,对重大项目在审批、资金、土地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优先支持重点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责任部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统计体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由统计部门会同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规范服务业统计范围和基本内容,完善服务业统计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全省和各设区市服务业发展综合指标的月报制度,及时反映全省、各行业、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