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府发[2012]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加快服务业发展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实现绿色崛起的必由之路,也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形成服务业与工业化、城镇化联动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思路目标,突出发展重点
(一)创新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公共服务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服务业有效投入,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提升载体集聚功能,实现服务业增速明显加快、比重明显提高、结构明显优化、集聚程度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到“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与先进制造业相融合、与城市现代化相协调、与群众需求相适应,功能明确、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服务业发展体系。
(二)明确发展目标。
围绕“一个突破、五个提高”,实现总量扩张与质量、结构和效益提升的有机统一,基本扭转我省服务业发展滞后的局面。
一个突破:“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翻一番以上,力争突破7000亿元。从2012年起,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确保到“十二五”末达到35%以上,力争达到37%。
五个提高:一是力争到201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三是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地税收入占全部地税收入比重达到60%以上,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四是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比重达38%以上,比2010年提高3个百分点;五是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实际利用外资的比重达30%以上,比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