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黔教安稳发〔2012〕102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
2009年我省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对中小学校舍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进行撤除重建或加固维修,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别是发生安龙县龙山中学、遵义县龙坪中学等几起围墙倒塌事故后,省教育厅专门启动实施了“围墙安全工程”,多次安排各地各校对校舍及校园围墙等附属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2011年共完成投资1.7亿元,新建及维修中小学围墙25.9万米。近两年,省教育厅在安排校园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均要求把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检查。但是,2012年3月23日贵阳市云岩区春光学校(民办学校)仍然发生了教学楼三楼女儿墙因学生在追逐戏闹中挤压倒塌事故,造成4名学生2名过路人员受伤。这起事故,充分暴露了部分地方、学校对该项工作存在重视不够,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等问题,给学生及家庭带来了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保护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如下工作部署,请各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抓紧贯彻落实。
一、排查整治范围
辖区内所有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办公楼、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厕所、浴室、校园围墙、护坡、堡坎防护栏、女儿墙、外挑走廊、外挑阳台等各类建筑物(包括在建工程)及附属设施,篮球架、单双杠等各类体育设施,以及校园周边山体、校内外道路易发地质灾害点等。
二、排查时间
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排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整治校舍及围墙等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是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保证。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务必认真贯彻中央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有关精神,将校园附属设施与校舍建筑安全同样放在学校管理重中之重的位置,充分认识抓好校内房屋及校园围墙等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要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确保排查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