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12〕141号)
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盐源10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州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加快2012年彝家新寨建设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现就编制2012年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
(一)编制依据。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2012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20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2012年项目实施方案有通知》(凉府办发〔2012〕29号)和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 年彝家新寨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2〕84号)、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和两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州发改委《关于下达2012年彝家新寨项目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12〕50号)文件和全州大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彝家新寨现场会精神,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彝家新寨村的确定。
严格按照省、州已审定的10个县2012年彝家新寨建设村名、户数安排项目资金。
(三)资金衔接及补助标准。
1、资金衔接。按照省、州下达的2012年彝家新寨项目资金计划,抓紧督促扶贫、财政、发改、以工代赈、卫生、林业等相关部门尽快将资金捆绑整合到彝家新寨项目中,并落实好县级配套资金。
2、补助标准。一是住房改造按户均补助1.85万元补助标准安排。二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村内道路村均补助168万元。三是今年实施的15个极度贫困村村均168万元基础上增加100万元,以268万元标准编制实施方案。
二、抓紧做好规划设计工作
州、县规划建设部门要抓紧做好234个彝家新寨建设的村落布局规划和单体民居设计工作。一是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和“规划到村庄、布局到村落、设计到农户”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充分考虑群众意愿、承受能力和便于生产生活等综合因素,按照突出安全性、实用性和文化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二是突出安全性。针对我州地形多样、地质条件复杂实际,以避开泄洪道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区为前提,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科学选址布局彝家新寨。民居设计要充分考虑住房抗震性能,切实提高防灾减灾避灾能力。三是突出实用性。坚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按照“前庭后院+屋檐”总体模式和“人畜分居、厨厕分离、牲畜圈养”要求,充分考虑高二半山、平坝地区气候特点及民族生活习俗和群众生产需求,优化户型设计,完善现代功能。四是突出特色性。在坚持依山就势、突出生态田园风光的基础上,将彝族文化元素有机融入村落民居规划建设中,整体提升彝家新寨的文化品位,塑造和谐自然简洁、地域风格突出、民族特色浓郁的村落风貌。五是注重整体规划。要与自然生态、产业规划、社会服务等有机结合,完善村落配套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科学选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集约、节约用地,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三、实施方案上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