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首届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体育、艺术为重要突破口,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推动全省中小学普遍开展体育艺术节,积极营造向美、向善、向真、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与健康相伴,与艺术同行
三、活动时间
首届全省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分为三个阶段:
(一)基层开展活动阶段
2012年4月初至8月初,为基层开展活动时间。在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特区)、市(州)开展活动,并进行评比表彰。各地中小学可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学生喜爱、参与面广的各种体育、艺术活动。落实阳光体育运动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大力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推动素质教育。
(二)省级评审阶段
9月为省级评审阶段。8月20日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体育艺术节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将材料(包括相关奖项申报材料、相关文件、活动实施方案、总结、图片、简报、活动录像光盘等)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gztwy@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9月底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总结项目(节目)、作品、论文及相关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省级集中展示阶段
10月中下旬在贵阳举行“全省首届中小学生体育艺术节”现场展示活动,展示项目及参加办法另行通知。
四、建议项目:
体育类建议开展具有本地区、本民族特色的集体项目,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武术健身操,广播体操,校园定向运动(团队赛),三人制篮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羽毛球,踢毽,跳绳,跳皮筋,滚铁环,跆拳道(品势)等适宜本校、本地区场地条件的运动项目。
艺术类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黔教体发〔2011〕412号)要求,主要项目为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