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全程监督、全面覆盖、分级评审、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鼓励进步的原则,依照行政监管、技术指导、严格标准、集体评定的方式,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督促更多的企业进等升级,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本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本年度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实施时间从4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份):宣传动员培训阶段。
4月上旬,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动员工作会议,把食堂(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机关)纳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中,特别是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为重点,有序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并将辖区内原A级餐饮单位和拟申报A级的餐饮单位推荐名单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地)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见《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附件4)。
4月中旬,州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全州原A级餐饮单位和拟申报A级的餐饮企业进行量化分级管理知识培训。同时采用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对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标准;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正确理解评分标准,熟练掌握评定方法。
4月下旬,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B级以下及各类食堂的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进行学习培训,为顺利实施此项制度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5-7月份):检查、动态评定阶段。
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照国家局《
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量化评分申请自查表由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评打分,并依照评价标准确定申报等级,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申报申请;(见《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附件及本文附件1)
二是对以往已评定A、B级单位组织回头看,依据评定标准重新评定,实施动态管理,凡评分达不到原级别的,摘取等级牌作降级处理。(见《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附件5)
三是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动态等级评定。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申报单位的类别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分表》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检验运输九个方面进行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见《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初步确定A、B、C三级等级; 评定A级餐饮服务单位,向当地餐饮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A级单位由市(州、地)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受理和审评,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B级单位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评,并于7月30日前将有关审评资料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由州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汇总报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见本文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