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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深化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各市(州、地)局要按照省局《2012年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食药监食通(2012)14号)要求,与教育行政部门,以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单位,以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加工制作行为规范等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督促和指导学校食堂深入开展自查和互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联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理无餐饮服务许可、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条件不达标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年内完成各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部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将学校食堂纳入示范单位创建评选工作。
  (四)深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
  各市(州、地)局要联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年内完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全部实现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五)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专项整治
  各市(州、地)局要以餐用具采购使用、清洗、消毒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餐用具专项整治。对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查餐用具清洗消毒规范情况、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等。针对2011年餐饮具监督抽检存在的问题,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的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惩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用具、自行清洗、消毒不符合规范等行为。
  (六)扩大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
  各市(州、地)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小餐饮整规试点,努力实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目标;进一步扩大整规试点范围,年内各市(州、地)确定一个县、区以上开展整规试点工作,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全面开展整规试点,要组织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省局加强对小餐饮整规试点工作的督导。四月一日,全省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对确定的省级小餐饮试点的黄南州河南县、海南州贵德县、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组织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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