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时点: 201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调查方法:本次普查的调查方法采取普查员上门登记的方式开展。负责普查登记工作的普查员按各自负责的区域逐一上门入户,按普查报表指标登记内容对普查对象进行询问,并根据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情况据实填报。调查登记完成后,普查对象、普查员要在普查表上签名确认。
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2010年度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并成立崇左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统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统计部门要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细则,加强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普查办日常管理、协调、督查、业务指导;公安部门要通过户口整顿,为普查提供户籍人口总量和人口迁移、暂住人口的基础资料;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普查的需要,研究提出查清出生人口的意见和办法;财政部门要抓好普查经费落实,按预算拨付到位;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要分别提供乡镇以上城乡规划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和行政区划地图等相关资料;宣传部门要制定普查专题宣传计划,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围绕普查各阶段的工作重点,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严格要求并规定时间内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制定本级人口普查工作计划,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做好责任分工,保证本县(市、区)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所必需的普查人员、经费、设备,确保普查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