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1、各市(州)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今年4月,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优化中小学布局、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化改革、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等方面配套政策。
2、各市(州)教育部门要制定专项计划,确保到2017年底,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底,全省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15年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减少到当年招生人数的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从今年起,各市(州)所辖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全省招生(民族班、宏志班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除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到2015年不低于60%。
3、省治理办将重点对市(州)中心城市择校热点学校的“小升初”环节进行督办检查;对于学校办的“占坑班”、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等乱收费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集中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专项治理。
1、强化措施,制定实施办法。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近期出台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省出台的实施意见,抓紧制订本地区、本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
2、继续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的规范和指导。省成立由各方组成的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对进入本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出若干套进行公告。各市(州)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选用。
3、要把好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关。市(州)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委员会严格按照“一科一辅”和自愿购买的原则,将质优价廉的教辅材料推荐给学生选用。
4、加强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对于利益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编写有偿使用教辅材料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巩固、深化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
1、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切实纠正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行为。对全国治理办检查要求整改的已收回公办的改制学校,今年9月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等部门将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对存在“假改制”问题的学校,典型问题公开曝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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