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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发〔2012〕7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3月27日

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纲要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减少相对贫困,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面临形势
  (一)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坚持不懈地推进扶贫开发。2008年,瞄准农村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群体,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加大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资金投入、机制创新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1年底,贫困人口整体实现脱贫,经济薄弱村普遍实现“八有”和集体增收目标,脱贫攻坚五年任务四年完成。我省扶贫到村到户,对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建立健全“五方挂钩”和“五个一”帮扶机制,实行开发式扶贫与救助式扶贫有效衔接,采取结果导向财政奖补政策,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扶贫开发路子。农村扶贫开发所取得的成绩,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任务。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发展差距,加快共同富裕进程,确保全省人民共同进入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决定了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任务。虽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城乡、区域之间的不平衡性仍很突出;虽然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但离生活宽裕、全面小康还有较大差距;虽然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从总体上看,我省扶贫开发已经从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为主转到巩固脱贫成果、提高发展能力、减少相对贫困、促进全面小康的新阶段。
  (三)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意义重大。“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阶段,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是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必然要求,是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和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苏北全面小康进程、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发展阶段,必须坚持把扶贫开发放到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全力组织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确保全省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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