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城市植树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12〕55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城市绿化办公室:
为加快“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园林绿化意识,提高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上水平,我厅决定进一步加强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开展“万株大苗绿城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2年是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年,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对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将今年植树工作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列入城建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今年植树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将植树工作同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等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务求实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发动
3月份是城市园林绿化宣传月。今年植树增绿活动的主题是:“万株大苗绿城市”。各市要结合贯彻《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植树增绿和创建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到城市植树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动手、各方参与的城市植树氛围。各市要将植树任务分解到机关、学校、部队、小区、企事业等单位和个人,提出种植和养护要求,确保完成全年植树任务。
三、突出重点,精心实施
今年全省计划植树1000万株,各市植树任务与去年基本相当。同时,为进一步增加中心城区绿量,今年在设区城市开展“万株大苗绿城市”活动,每个设区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大规格苗木(胸径8至10公分)1万株以上。各市要根据本年度的植树任务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征询专家意见,优选体现本地特色、适合当地生长的园林绿化树种,抓住当前黄金季节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推动城市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植树工作重点区域是城市公园、街头游园绿地、主次干道、出入口、小区、单位、露天停车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适宜绿化区域,尽可能增加城区绿量。要充分利用城市周围的山体、水体、丘陵、荒地、滩涂、坑凹地、塌陷地、生态修复区等进行植树绿化。拆迁拆违腾出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城市园林绿化,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城市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和小游园的建设。要继续搞好环城林带和城市街道行道树的补植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景观建设,做到景观和生态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