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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评价制度”验收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高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验收与评优工作,加强把关与指导。切实抓好校内验收环节,把验收环节作为一次对申报工作全面总结的过程,作为一次深化对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认识的过程。
  2.总结验收必须认真细致。填写验收表,既要充分展示申报工作取得的成果,又要认真总结工作实施过程的做法与经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对于一些申报内容本身有明显缺欠的高校,也应认真抓好校内验收并总结教训,加深对此项工作的理解,明确今后工作方向。
  3.各高校应以勇于竞争、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申报优秀工作成果。省教育厅将表彰和奖励优秀工作成果获得者,给予工作出色的院校相关的政策导向。入选优秀工作成果,将作为下一年相关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或遴选工作的优先条件。
  4.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所有院校的验收表(见附件1),申报优秀工作成果的高校连同佐证材料(合订本)和优秀工作成果经验材料(见附件2)各一式一份于12月15日之前报至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管理科(地点:吉林农业大学综合教学楼240室)。电子稿发送至:jwcjyk2007@126.com。联系人:于彦华、韩光;联系电话:0431-84533450、84532854。

  附件1:
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创新工作验收表

  学 校 名 称:
  申报工作名称:
  负  责  人:
  验 收 时 间:

  吉林省教育厅制

  一、人员情况
  1.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行政职务

 

专业职务

 

所在部门

 

最后学历

 

学位门类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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