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批复
(冀建质〔2012〕42号)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局报送的《承德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申请》收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11号部令)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0]109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国家和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你局委托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承德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经专家组认真研究讨论,认为该项目设计结构体系可行,采取的超限抗震措施和性能化指标基本符合要求,审查结论通过。
现将《承德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议纪要》批转给你们,请责成设计单位按照会议纪要和专家审查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和进一步细化,以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承德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议纪要
2012年1月13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石家庄市主持召开了承德县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会,邀请了国家及省内超限审查委员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介绍,与会专家审阅、分析了岩土勘察、建筑、结构设计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质询,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一、本项目位于承德县,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地上5500平方米,地下9500平方米。主体建筑二层,高约20米,局部出屋面最高处26米。主要功能为展厅、办公。地下设核6常6人防。结构型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功能要求悬挑长24米、宽25米、高15米,采用钢结构。建筑物同时存在楼板开大洞、错层、竖向构件不连续、大悬挑、斜柱、扭转不规则等超限内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1号文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 [2010] 109号)规定,该工程应进行超限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