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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
(吉建函〔2012〕153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最新部署,请各单位在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一、每周四12时前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包括:“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关于进一步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有关信息等。同时填报《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附件1)和《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周报表》(附件2)。
  二、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月度总结材料,同时填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3)。
  三、9月5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
  联 系 人:吕文超  联系电话:0431-82752527(传真)
  电子邮箱:jst8212@163.com

  附件1
  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
  2012年1月1日至  月  日
  填报单位:
地区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合计(起)(起)(起)(起)(起)(起)(起)(起)(起)(起)(起)(起)(起)
 012345678910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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