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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容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三要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了规范全市城管执法和城建监察队伍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与要求正确实施,各单位应当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与城管执法有关的主要内容、城管执法(城建监察)具有行政强制主体的法律依据、实施《行政强制法》的实体操作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注意的问题等,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善行政执法方式、转变行政执法观念,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有条件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

  三、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福州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我局中心任务,结合各单位特点,确定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加强分类指导,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深化“法律进机关(单位)”。认真落实机关(单位)学法用法制度,重点进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单位组织开展“读书学法”活动,为每个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加强机关(单位)法制学习园地建设,营造机关(单位)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次活动纳入2012年度法制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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