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计划财务股

  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和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的预算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报批基建项目。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协助老龄委领导处理政务和日常工作;指导全县的老龄工作;研究提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实施办法;督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检查实施情况并综合上报;督促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落实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老龄工作的宣传及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对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为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研究制定全县双拥工作方案,为领导小组决策当好参谋;检查指导基层双拥工作,做好双拥工作的考核、验收;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网络,制定和完善双拥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探讨双拥工作的新路子,推广典型双拥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双拥宣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不含兼职);股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