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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6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纠风办

  2012年,全市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加快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一)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严格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推动依法、文明、和谐征收拆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坚决纠正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规断水、断热、断气、断电和阻断交通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参加单位: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政府纠风办)
  (二)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加强对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坚决纠正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超范围、超资质开展业务,价格欺诈、非法牟利,商业贿赂、搞不正当竞争,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积极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坚决纠正政府部门或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中介组织任职或兼职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国土房屋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文广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推动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退出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专用,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查处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分配管理专项督查,促进分配对象明确、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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