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意,现将《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本通知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本通知可在二十一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网站(www.shtic.com)上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
201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度本市工程系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
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2号)及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户籍专业技术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并在有效期内):
1.在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的项目中,从事高新 技术项目(成果)研制、开发、生产、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本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应用、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
3.在本市科研院所及所属科技企业中从事高新技术成果开发与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