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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拉卡啦(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拉卡啦(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311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拉卡啦(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请示》(京太保寿〔2009〕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拉卡啦(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6月24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原因
179900356X拉卡啦(北京)电子支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C类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16号嘉豪国际中心D座802室传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健康保险未核准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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