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阳光信诺汽车俱乐部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31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阳光信诺汽车俱乐部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财险 [2009]4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阳光信诺汽车俱乐部”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6月23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原因 |
1 | L23400309 | 北京阳光信诺汽车俱乐部 | C类 |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石河营建材城综合楼南大二号 | 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 未核准 | 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