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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鼎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鼎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315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鼎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金海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兼业代理机构变更险种的请示》(京人保财险发[2009]21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北京金海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该机构到我局更换《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二、不予核准“北京鼎诚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险种变更事项(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2.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兼业代理险种变更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6月24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内容变更后内容审批结果
1101437244北京金海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险种变更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责任保险类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特约标的保险;责任保险类;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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