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各相关变电站和发电企业应急处置机构主要职责
(1)接受市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贯彻落实市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决定。
(2)按照调度的隶属关系,执行上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抢险、应急处理及恢复正常运行工作。
(3)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应责任制度。
(4)向所属调度机构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进展情况。负责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应对预案中有关预防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事故抢险所需物资、备品备件、设备和相关设施的准备)的落实和人员培训。
2.5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2.5.1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
市工信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安监局、贵港供电局等部门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5.2 各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工信委: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电力调度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大面积停电状态下的社会治安,协调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大面积停电后的新闻宣传,避免由于大面积停电造成的恐慌。
(4)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电网大面积停电后恢复等有关经费保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6)市卫生局:负责事故当中伤员的抢救工作。
(7)市安监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8)贵港供电局:负责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
2.6 电力企业、重要用户
2.6.1 电力企业
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6.2 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II级停电事件(电网事故预警状态)两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