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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加快推进扩权强县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成立扩权强县推进机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审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具体下放方案,在2012年6月底前,将自治区确定的721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涉及我市的事项审批权限全部直接下放和委托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并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机制,将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纳入政务服务管理的范畴,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为土地交易市场、有形建筑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政府采购市场和药品采购市场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搭建服务平台,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统一的“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平台,打造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监督网络。

  (八)抓好“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宜州市、环江县东兴镇、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和东兰县东兰镇同拉村已确定为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确定为市“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单位,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治区、市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扩大示范点比例和范围,选择、确定本级开展较好、具有代表性的单位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全面稳步发展。同时,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012年要在5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并统一应用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要将“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形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

  (九)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务公开。依托政务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职权,对没有合法依据的行政职权予以取消。按照权力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内容、办理主体、行使依据、条件、期限、监督渠道等项目,并编制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布。不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加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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