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管理干部轮训。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2015年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县直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干部轮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在应急体系建设、值守应急、信息报告、协调处置、技术通信、预案管理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二)基层干部培训。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开展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防灾避险技能培训。培训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企业负责人培训。
市工信委、安全监管局、国资委等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培训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防范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培训。
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隶属关系及管理责任,分别组织实施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队伍培训。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干部预防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性,把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作为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明确培训任务。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乡镇领导干部培训和市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和基层单位等基层干部培训,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负责人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
(二)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依托市行政学院建设河池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理论、方法、技术等教学、研究,开发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景模拟互动教学课件,制定应急管理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
(三)完善培训方式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