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金宇四越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354号)
霍岩松、冯秀荣:
你们申请设立北京金宇四越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京金宇四越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二、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该公司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四、该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东街33号金宇大厦二层206室。
五、该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霍岩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