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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硕诚汽车维修中心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硕诚汽车维修中心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382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硕诚汽车维修中心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09]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不予核准“北京硕诚汽车维修中心”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7月30日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类别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原因
1L11309145北京硕诚汽车维修中心C类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街58号机动车辆保险未核准1、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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