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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榆垡宏业兴源汽车修理厂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榆垡宏业兴源汽车修理厂等两家机构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41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北京榆垡宏业兴源汽车修理厂申请撤销保证金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09]54号)和《关于代为北京兴顺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保证金的请示》(京阳光财险[2009]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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