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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撤销大兴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撤销大兴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432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兴营销服务部的请示》((2009)友京(执)字12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兴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做好该机构撤销后的人员安排、单证保管、客户公告等善后工作。

  三、自批复之日起,该机构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自动失效。你公司应于接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交回我局,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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