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惠民工程。为全市4万城镇低保对象、48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新建100个农村五保村等。
(2)卫生惠民工程。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标准化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教育惠民工程。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
(4)强基惠民工程。新增80个建制村通水泥沥青路,修建里程450公里以上。修建屯级道路175条664.19公里。加大对3个小型水利重点县建设投入,完成1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6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解决3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扶贫易地搬迁工程,建设住房面积222720平方米,安置3256户14648人。
(5)安居惠民工程。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696套。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建设。改造农村危房(含茅草房)约3万户。
(6)土地整治惠民工程。建设土地整理项目6个,在全市6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区)建设中底产改造项目8个,在贫困地区实施坡改梯和基本农田建设1.8万亩。
(7)农补惠民工程。开展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项目。
(8)生态惠民工程。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等,建设8200座沼气池等。
(9)文化惠民工程。建设105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20户以下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农民体育健身等项目。
(10)计生惠民工程。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书屋建设等项目。
(三)资金筹措任务。
1. 银行信贷。继续搭建好政金企沟通平台,促进政金企进一步加强合作。组织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放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规范管理政府投融资平台,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2012年力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8亿元。
2. 争取中央投资。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投资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尽快编制上报申请中央投资计划,强化汇报衔接和跟踪落实。2012年力争中央预算内投资12亿元。
3. 发行债券。加强汇报衔接,力争国家尽快核准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8亿元。
4. 招商引资。要精心策划重点招商活动,引进更多的知名大型公司。加大重大项目招商力度。2012年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50亿元以上,确保全年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履约率超过95%。上半年招商引资力争完成220亿元以上,完成全年目标的40%以上。
5. 上市融资。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推进企业在境内上市融资。
6. 金融创新。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加快推进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工作。
7. 民间投资。要进一步对民间资本开放市场,建立健全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资金和土地支持,推动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2012年力争完成民间投资400亿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建设的领导,精心组织,力求实效。要建立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一把手”总负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项目管理和推进责任制。按照“四个非常”的要求,创新工作举措,精心组织,超前谋划,迅速开展工作,确保全年投资项目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落实目标责任。
百色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市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投资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本行业项目、县(区)属项目建设推进。要将项目开竣工、投资完成目标任务等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确保项目建设有人抓、抓到位、出实效。对新开工项目,要抓紧完善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前期手续,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对续建项目,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现场,加强跟踪服务和协调,及时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多完成投资工作量,确保一批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三)创新和完善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制度。按照重大项目储备工作要求,分级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强“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引导,狠抓项目谋划,及时把一批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有利于调结构、转方式的重大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实行动态跟踪、滚动增补、及时更新,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将联合审批和部门联席会议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审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联审效率。同时进一步深入研究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尽早推行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三是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衔接汇报和催批工作,争取我市已上报的项目早日获得上级审批核准。
(四)加强建设要素保障。
一是千方百计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要积极争取自治区多安排我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大力争取将一部分地方项目申请纳入自治区用地指标安排范围;要进一步完善集约节约用地的考核奖惩机制,促进集约节约用地;要统筹运用“区位调整”、“增减挂钩”、 “征转分离”、“先行用地”等政策措施,同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满足日益增长的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二是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各级财政性资金要优先保证符合投向的重大项目;构建政银合作平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倾斜支持重大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申报企业上市、发行债券。进一步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民营投资准入领域,切实降低民营投资准入门槛。三是加强建设配套条件保障。交通、电力、电信、供油、供水、供气等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强化管理和调度,努力保障项目建设所需水、电、油等基本条件,确保施工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协调服务。
一是继续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半月报以及重大项目信息台帐、月报和快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二是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将协调会议开到项目一线,开到项目建设现场,通过现场会、专题会等形式,切实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手续、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用地指标等问题。三是建立市领导联系特别重大项目制度。对特别重大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分别成立项目联系推进小组,专项负责所属项目的联系推进工作。每个联系推进小组由市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并具体牵头负责联系1-2 个项目。
(六)创新督查机制。
一是完善多部门联合督查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深化督查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深入现场、工地,加大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进度达到计划要求。二是建立市领导牵头的重大项目督查制度,每年至少率队两次赴各县(区)开展重大项目督促检查。三是启动约谈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县(区)和部门,及时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