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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


  2. 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各县(区)要按照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按照“先建后撤(并)”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对新增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有关部门应予以优先保证划拨。逐步实现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努力构建以自治区合格初中、小学、寄宿制学校为中心,辐射管理周边小学或教学点的管理模式。农村边远、边境地区办好必要的小学教学点,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实行教师“跑教”、“轮教”等制度,确保仍需保留的小学和教学点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杜绝因校点调整造成学生上学难而辍学。通过学校布局调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点合理,规模适度,资源均衡,效益显著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需求。

  (二)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1.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桂政办发〔2011〕164号)要求,确定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年限,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本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年限同步或适当超前。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基本配置齐全、食宿条件明显改善、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到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2. 加强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加强项目统筹,优先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集中开展学校危房校舍改造和抗震加固,重点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高度重视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到2015年,全市每县(区)重点建设1-3所寄宿制初中,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2所寄宿制小学。

  3. 提高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要求,搞好实验室装备和教学仪器配备。加强教学辅助设施建设,提高图书和体音美卫劳器材装备水平。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快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建设,在“校校通”的基础上,实现“班班通、堂堂用”的目标。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开展小学网络教室标准化建设,开设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加大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和整合力度,推进校园网和教育局域网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教学”模式,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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